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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大行动”的实施方案


时间:2015年08月27日 【打印】【关闭

  凉安委〔2015〕17号

  凉山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五大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66号)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三次集中学习会上讲话和十届省委常务委员会第122次会议精神,确保安全生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各类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州开展安全生产 “五大行动”工作,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实施“五大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各项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入推进依法治理,狠抓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切实将各项要求落到企业、落到基层、落到人员,努力实现安全意识明显增强、依法治安水平明显提升、安全生产事故大幅下降,确保全州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主要任务

  (一)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8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深入开展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省委常委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规定。各县市、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带头宣讲,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抓好宣讲活动的协调安排,班子其他成员要在分管范围至少开展1次宣讲活动,通过层层宣讲,覆盖所有干部职工和企业人员,进一步强化全社会的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

  (二)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认真分析总结近年来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深入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活动,重点对去年以来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和安全检查、隐患排查行动查出的隐患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是否按照“全覆盖,无遗漏”的要求全部整改到位。认真调查研究安全生产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针对性检查和整治,及时解决安全生产新问题,动态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三)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坚持抓本治源,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强化安全投入保障,提升安全生产科技支撑能力;强化统筹协调,完善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传播安全文化,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开展职业卫生检查执法行动,规范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工作,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健全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机制,整合安全生产应急资源,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应急救援水平。

  (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开展法律“七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修订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充实基层执法力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始终坚持严罚重处,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依法严肃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安全生产责任追究。

  (五)扎实开展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行动。

  1.时间安排:7月底—12月底。

  2.主要内容及工作方式:认真贯彻《凉山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加快实现州、县(市)、乡(镇)、村、组“五级五覆盖”,努力推动企业“五落实五到位”,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监管无盲区。

  “五大行动”落实情况将作为州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各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五大行动”任务分解表》(即附件)的目标任务,专题研究,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及时将工作落实情况报州政府安办。州政府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深入各县市、各部门对“五大行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认真总结各级各部门“五大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效,推广深化先进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对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批评,确保“五大行动”取得实效。

  附件:凉山州安全生产“五大行动”任务分解表

  凉山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

  附件

  凉山州安全生产“五大行动”任务分解表

行动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  注

一、安全生产新要求宣讲行动

1、宣讲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重要政策规定。

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州安监局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2、加大对安全生产正反典型的宣传力度,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

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州安监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3、深化拓展安全生产“三寻找”活动,深入挖掘、宣传先进典型。

州安监局、州总工会、各县(市)安监局、总工会

持续推进

州安监局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4、开展新一轮煤矿矿长谈心对话活动。

各产煤县安监局、行业监管部门

8月底

州安监局由煤监科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5、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回头看”活动。

州安办、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月底

州安办制定整体方案,州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市)人民政府分别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州安监局由一科、二科和煤监科组织实施

6、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新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体系。

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月底

认真梳理安全生产新情况、新问题,并纳入本行业、本地区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州安监局由一科、二科、煤监科和应急办组织实施。

  

  

行动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  注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7、开展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

州安监局、各产煤县人民政府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煤监科组织实施

8、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州安监局、经信委、国土局、工商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煤监科组织实施

9、开展“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

州安监局、经信委、质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一科、煤监科组织实施

10、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深化巩固年”活动。

州公安局、交通局、农牧局、安监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二科组织实施

11、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城市燃气、医院氧气瓶储存隐患整治攻坚战。

州规划建设局、卫计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7年9月底

州安监局由一科、二科组织实施

12、开展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动(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有关部门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二科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行动

13、科学编制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主动对接和融入我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州安监局、发改委、各县(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底

州安监局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14、大力实施科技兴安,积极研发和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整合建立安全生产综合预警平台。

州安监局、发改委、科知局、财政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尽快制定三年行动计划并加快实施,州安监局由法规科、应急办组织实施

  

  

行动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  注

三、安全生产“双基”建设行动

15、优化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加强政府和企业间预案的衔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演练,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州安监局、相关州直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州安监局由应急办组织实施

16、建立安全社区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深入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全年建成省级安全社区3个。

州安办、各有关县人民政府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17、深入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制度建设、作业场所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等基础建设工作,开展职业卫生检查执法行动。

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州安监局由职业安全健康科组织实施

二、安全生产依法治理行动

18、结合开展法律“七进”,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

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持续开展

州安监局由法规科组织实施

19、对非法违法行为按照新《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始终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

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州安监局由执法支队、一科、二科、煤监科和职业安全健康科组织实施

20、依法严肃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严厉追究责任;对典型较大事故查处情况进行挂牌督办,对性质严重、影响恶劣的较大事故进行提级调查,并及时依法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编办、州安监局

持续推进

州安监局由法规科牵头,相关业务科室组织实施

21、贯彻落实国办发(2015)20号精神,调剂使用好现有编制资源,让基层执法人员回归执法岗位,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解决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薄弱问题。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县编办、县安监局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执法支队组织实施

  

  

行动名称

主要内容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  注

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22、加强督促协调,切实把《凉山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办法》落到实处。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23、实现州、县(市)、乡镇(街道)、村、组安全生产“五级五覆盖”。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24、推动企业建立“五落实五到位”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州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

12月底

州安监局由办公室组织实施

  

  

  注:有多个责任单位的,排第1位的为牵头单位。

  抄送:州委办,州政府办、州人大常委会办,州政协办,州纪委,

  州法院,州检察院,凉山军分区,各县(市)安办。

  凉山州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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